詹志刚--武汉PPP项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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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股东权利的规定
2019年1月7日
武汉PPP项目律师
http://www.jnqycngw.com/
新《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作出哪些规定?
答: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来源:
武汉PPP项目律师
律师:
詹志刚
[上海]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7114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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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jnqycngw.com/news/view.asp?id=9355059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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