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志刚--武汉PPP项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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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外商投资审查的内容 拟修法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020年3月27日  武汉PPP项目律师   http://www.jnqycngw.com/

  詹志刚,上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现执业于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自贸区外商投资审查的内容

  核心内容:自贸区外商投资审查有什么内容近期自贸区挂牌是热点话题,自贸区挂牌对我们的生活有许多便利的地方,同时自贸区外商投资也需要国家安全的审查和监管,使得自贸区的外商投资真正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国家安全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审查其范围、审查外商投资的内容、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等。下面由在本文详细介绍自贸区外商投资审查的内容。


  一、审查范围


  总的原则是,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保障能力,涉及敏感投资主体、敏感并购对象、敏感行业、敏感技术、敏感地域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安全审查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军工、军工配套和其他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地域;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包括下列情形:


  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新建项目或设立企业。


  2.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方式取得已设立企业的股权或资产。


  3.外国投资者通过协议控制、代持、信托、再投资、境外交易、租赁、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投资。


  外国投资者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包括下列情形:


  1.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在50%以上。


  2.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合计在50%以上。


  3.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超过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4.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二、审查内容


  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拟修法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2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这将为我国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奠定法律基础,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


  据8月29日报道,草案在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4部法律中分别增加一条规定: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将相关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向大会作说明时说,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该授权即将于2016年9月30日到期。


  ;经有关方面评估,两年多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的有关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为此,需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对‘外资三法’作出修改,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高虎城说。


  高虎城特别说明,此次修改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的专题修改,不涉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