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志刚--武汉PPP项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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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转让损失扣除方式 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2020年3月25日  武汉PPP项目律师   http://www.jnqycngw.com/

  詹志刚,上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现执业于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长期股权转让损失扣除方式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1.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2.须经税务局审批后才能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

3.不准税前扣除

以上哪一种方式是目前的处理方式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起来了,公司的种类也是特别多的,因为公司性质不同,承担的也是不同的,本文主要介绍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概念不同,实业公司通常是一些生产、制造及科技型企业,并且实业公司一般都有许多下属企业。


  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的经济组织。有限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公司。


  2、特点不同,实业公司最为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所提供的商品绝对是实体存在的,或者拥有自己的工厂或者实体的公司为依赖的,它和贸易公司是相对立的。


  有限公司的特点:


  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3、公司分类不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实业公司、实业总公司等。


  二、注册有限公司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三、注册有限公司的程序


  1、工商登记


  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


  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准备文件向工商局提交公司注册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


  工商局颁发执照。


  2、税务登记


  在企业所在地就近开立银行帐户;


  向企业所在地区县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申请书;


  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并准备的文件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税务登记证;


  领购发票。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实业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的内容,由此可知,首先实业公司在概念上就跟有限公司是不同的,其次是特点不同,还有就是公司的分类也是不同的。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